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2014-06-10 07:43:04 来源:临汾新闻网

手机尾号3829的读者向本报手机报反映:我想了解一下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接到线索后,记者咨询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说,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到村(居、社区)自办或委托村级服务员代办、协办生育服务登记并领取《生育服务证》。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并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二)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三)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四)夫妻双方近期合影2寸免冠照片2张。婚后不育收养第一个子女的,还应提供民政部门的收养证明。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确认材料齐全、有效的,应为申请人及时办理生育登记并发给《生育服务证》;对于材料欠缺的,应一次告知全部补正的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为申请人即时办理生育登记并发给《生育服务证》。 记者 李媛

     

责任编辑: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