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诉讼大厅便民。该院在立案、信访接待大厅打造亲和、便民、温馨的诉讼氛围,完善了设施齐备、功能齐全的便民诉讼服务大厅,对当事人立案、交费、诉讼、联络等事项,实行一条龙服务。为当事人设立休息区,设置电话、饮水机、导诉台等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服务和帮助。截至目前,全院已受理各类案件850件,接待立案和寻求法律帮助的群众420人次。
二是司法救助亲民。按照《诉讼收费管理规定》,高度关注弱势群体,让那些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为老百姓减缓免诉讼费,对刑事受害人进行司法救助,降低诉讼门槛。凡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就能得到救助。截至目前,该院为10起案件的13名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1万余元。
三是巡回法庭为民。该院依托3个基层法庭,组建3个巡回法庭、10个巡回审判点,选择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小额债权债务、相邻关系等案件,大力开展法官“进乡村进农户”活动。变从家庭走向法庭为从法庭走向家庭,逐步推行“走出法院办案、深入乡村开庭、田间农户调解”的办案模式,深入乡村巡回办案20余起,进村、入户调解民事纠纷23件,无一矛盾激化。
四是调解优先利民。该院把调解优先原则贯彻落实到每一起民商事案件中,构建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多元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动员一切调解优势资源,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截至目前,该院所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到68.5%,其中70%通过调解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做到了案结事了。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该院加大对赔偿数额的调解力度,90%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害人及时拿到了赔偿款。
五是质量监督益民。该院完善审判质量流程管理,建立案件质量通报制度,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所有审结案件进行评查,经过层层质量检查评定,对定性为质量问题的案件进行通报,并对责任法官分别给予取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审判岗位等处分。
六是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安民。该院以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对执行积案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清理执行积案20件,标的达400余万元,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通讯员 王军生 连东峰)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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