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法院耐心调解 涉校案件圆满解决

2010-06-01 09:26: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2010年1月11日,汾西县第三中学学生贺某、杨某等10名学生在三中对面巷内打群架,致使贺某头部外伤,左侧颞头皮下血肿,脑外伤神经反应,住院治疗7天,经汾西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为轻微伤。打架事件发生后,贺某的家长多次找学校和有关单位处理未果,为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加大,对校方意见非常大,均认为学校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多次与校方交涉都没能得到满意答复,遂多次到学校上访,对学校的工作产生了负面效应。
汾西法院受理此案后,院领导非常重视,要求受案的民二庭一定要做好学生家长和校方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学习秩序,慎重处理此案,审案法官深入学校详细了解案情,耐心做学生、家长、学校的工作,晓之以理,导之以法,终使双方互让互谅、心悦诚服地达成调解协议,一起闹得沸沸扬扬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通讯员 周晓兵 黄华英)

来源:临汾日报

 

  【责任编辑: 刘静】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