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2月2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我市公安局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召集局纪委、监察、督察、经侦、刑警、交警、警卫、法制、行装等部门负责人研究部署了专项治理工作。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治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以及通讯网络进行广泛宣传,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治理工作,让全市民警了解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治理重点和工作动态。在主要街道醒目位置悬挂横幅1326条,在广场和人员密集的场所摆放宣传版面326块、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达到人人皆知、群众监督、共同参与的目的。第二阶段,多种方式自查自纠。在专项治理转向自查自纠阶段后,市公安机关采取了重点查与一般查相结合、定点查与流动查相结合、白天查与晚上查相结合、路上查与社区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霍州、洪洞、襄汾、曲沃、翼城、侯马的交通沿线、十字路口、收费站进行了严查;对市区主要街道、路口和商场停车场的违规警用车辆进行现场督察,重点对“霸王车”、“特权车”任意占道行车、随意掉头、乱停乱放、超速行驶、滥用警灯等警车进行查扣;对社区内停放的牌证不全,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私自安装警用标志,使用伪造牌证的警用车辆进行现场督察。这些措施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警力2300余人次,封存不合格警车830辆,外借警车30辆全部如数收回,查扣违规警车21辆,收缴警灯警报器83套、警牌25副。对961辆合格警车粘贴查验合格证。已对8名驾驶无牌警车的非警务人员进行15日的行政拘留。
市公安局纪检书记郭毅表示,目前专项治理已进入建章立制阶段,即研究制定简单易行、切实管用的规章制度,确保违规问题不反弹。此次专项治理是公安系统内部整肃风纪的重要行动,这将有利于解决我市公安机关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的违规问题,有利于推动《警车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五条禁令”等制度要求落到实处,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记者 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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