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节假日外出旅游已成为一种新时尚。旅游既能让繁忙的都市人释放压力,还能享受迷人的山河美景和风土人情。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黑旅行社、黑导游钻旅游合同的空子,在旅游行程、航班、酒店、景点等多个项目上设下“陷阱”,使得许多游客们高兴而至,败兴而归。
陷阱一:食宿标准“被降低”
出去旅游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吃和住的问题,然而,许多游客都有着同样的感觉,那就是“住得差、吃得遭”。虽然旅游合同一般都标明了食宿标准,但是实际上很多都达不到。原本标明的四星级住宿,入住以后发现,景点的四星级往往还不如二星级水平。
前几天,27岁的王先生带着自己的新婚妻子去海南蜜月旅行,抵达三亚的头一晚住宿就让他们大失所望,所谓的四星级酒店,卫生间管道流水整晚响个不停、床单被子都是潮的、连窗户锁都是坏的,王先生和妻子一夜都没有休息好。第二天吃早饭,酒店要求付费,因合同上明明写着含早餐,于是王先生联系头天接团的人反映此事,没想到却被告知今天带团的导游已经换了,让他们自己先支付早餐钱,等导游来了给他们报销10元早餐费。但是这顿早餐王先生他们随便吃了一些就花了25元。随后的几天,王先生形容饭菜可以说是“难以下咽”,同行的游客们也都反映饭菜太差,却被导游调侃说:“海南的团饭还不算是最差,北京的团饭比这儿更差,我也知道这菜‘难以下咽’,但是这边的团饭标准就是这样的,建议大家购买辣椒酱下饭。”
陷阱二:景点行程“被缩水”
大部分的游客都是第一次去旅游景区,对旅游行程只能凭借旅游合同或是旅行社提供的行程单。但是有的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把旅游景点模糊化,消费者看行程感觉景点不少,但是,实际旅游中很多景点只是路过而已,根本不会停下来去景区参观。
家住市区五一西路的刘女士去年带孩子去海南旅游,途经‘红色娘子军革命景区’,许多游客要求按照行程单进园参观,但导游却说:“这个‘红色娘子军’行程上已经写明是车览。车览的意思就是让大家在行车途中远观一下。“导游还劝要求进园的游客,他们的行程单上已经很实事求是的标明是车览、远望了,还有的游客单子上更离谱,写着‘遐想红色娘子军’,意思就是这项景点连看都看不到,只能听导游介绍去发挥想象。刘女士气愤地说:“这还不算什么,更气愤的是一个团的游客都不是一个等级的服务标准就拼在一起了,有些人有的景点,有些人没有。没有那项景点的游客,如果不自费进去观光的话,就必须在景区外等候其他去观光的游客。一天下来,这样一拨人等一拨人,旅游时间全耽误了。”刘女士本来报的团是要去蜈支洲岛,结果车上的游客大半部分报的是去分界洲岛,导游为了方便,一路上都在说服游客们统一行程,说蜈支洲岛到处都在建酒店,去了也看不到好景色,最后在导游'语重心长'的指导下,刘女士一车人都去了分界洲岛,直到旅游回来才知晓:分界洲岛要比蜈支洲岛票价便宜。刘女士说:“本想去找旅行社理论,却想起导游比我们游客想得周全,在我们改变行程去分界洲岛的时候,导游就让我们签了名,表示自愿改行程,真是被忽悠了也无法去评理。”
有过同样经历的市民周女士反映,在海南旅游途中,由于他们坚持要去应该享有的行程景点,导游就规定他们四十分钟必须出来,其他游客则在景区外等候。但是进了景区才发现,要到景区最后景点,就算不驻足观看,快步来回也要一个小时。因此,他们没能按照导游的规定时间出来,导游却以掉队耽误了大家的行程为由,把他们丢在了旅游景点,要求他们自己找车返回酒店。
陷阱三:观光时间“被购物”
由于一些地方的导游并没有底工资,收入完全靠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提成获取,因此,在缩短游程、延长购物时间现象时有发生。许多游客反映,本应游览一个小时的景点可能只游览半个小时,而标明要进的购物商店,如果顾客不买东西,导游就是一直耗着。不仅如此,有的导游还联合商贩一起“忽悠”游客,使游客们上当受骗,购买了“水货”却浑然不知。导游通常会在未到达购物点时,就开始向游客们介绍即将要去的特产店,让游客们还没见到就先想象那里的东西是如何的“神乎其神”或是“超值优惠”。
家住市区煤化巷的赵先生刚从香港旅游回来,他告诉记者:“去商店的路上,导游就一直灌输‘香港是购物天堂’的理念,把游客们都吹捧成有钱人,让大家不好意思不消费。还说在香港买东西比内地超值等等。”赵先生自认为很便宜的买了一台正品sony(请查看对照拼写是否准确)的摄像机,价值1400元,要比内地便宜1000多元。结果回来到专柜一问,才知道买了“水货”,sony根本就没出过这个型号的摄像机。
刚从云南旅游回来的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导游知道我们是山西的游客,就对我们格外的关注,觉得山西煤老板有钱,一进入购物点,导游就跟在我们后面,还‘好心’的提醒我们要买东西一定要找他,可以打八五折。最后我们一行人什么都没有买就出来了。导游立刻变了脸,一路上冷嘲热讽,说以前带的山西团一次消费几十万等等。”
对于老人和孩子这样消费能力相对较弱的游客,旅行社也有应对办法,就是旅游费用比其他人要高,实行加价收取团费以弥补消费能力差所损失的利润。
相关人士提醒:签订合同 依法维权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有些旅行社推出一两千元游港澳的超低价旅游,费用远远低于正常的旅游经营成本,旅行社可不是“活雷锋”,他们诱惑游客参加这种超低价港澳旅游,必然会通过游客赴港后购物量来赚取提成,如果游客购物量达不到导游的要求,导游不仅会将旅游线路缩水,而且还会让游客吃一些苦头。因此,游客不要贪图不合理的低价旅游,到头来吃亏上当。
针对如何保证消费者旅游途中的合法权益,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选择旅游公司时,一定要查看其是否有旅游部门核准的经营资质,并要求其提供地接旅游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资质。签订合同时,消费者要将日程安排、住宿条件、就餐和交通标准、购物次数等加以明确,凡遇含糊不清的内容,必要时在合同补充文本中说明。并要注意收集合同、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妥善保存,同时建议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做到有备无患。如果旅游行程中发生服务质量纠纷,游客可先与导游及旅行社协商解决。如现场不能及时解决,游客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旅游合同、票据、相片、录音、录像等,待返程后向当地旅游质监所、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如出现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情况,应及时报警。此外,比如个别宗教景点内这些所谓“工作人员”,往往是利用游客虔诚拜佛、烧香后不好意思不给钱的心理,向游客递香时不说明价格或不明示是否收费。待游客烧完后,再向游客索取高额香费。
(记者 白洁)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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