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绝不走过场

2010-10-20 10:33: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据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发现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违法违违行为,有权向市煤炭工业局进行举报。凡煤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举报:煤矿未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煤矿未建立领导井下交接班制度的;煤矿未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的;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情况未按照规定公示的;未按照规定填写煤矿领导下井交接班记录簿、带班下井记录或者保存带班下井相关记录档案的;煤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带班下井档案虚假的。
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等方式举报。市煤炭工业局举报信箱:临汾市五一西路16号,邮政编码:041000。举报电话:2588497(调度室),2588102(安全科),3925671(煤炭纠察支队)。市煤炭工业局调度室、安全科及纠察支队值班人员接受举报时,必须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举报受理卡》的内容要求填写、记录。经局领导批示后,由市煤炭安全纠察支队核查、处罚。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提供可查依据。受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经核查后,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记者 王霞)

来源:临汾日报晚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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