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2 09:54: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益民 文干 晓渡)去年12月27日20:50时左右,市区西关南园176号一液化气经营点发生爆炸,造成一座民房倒塌,周边部分建筑物损坏,6人受伤,所幸未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12月30日上午,区政府召集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召开“12·27”液化气事故安全警示教育会。会议通报分析了事故情况,要求全区各单位举一反三,认真反思,并针对这起事故和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决定,从即日开始,结合“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活动,在全区立即开展液化气充装、经营、使用的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要求立即对辖区内的所有液化气充装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一律停止营业,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液化气充装站,一律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取缔。立即对辖区内的所有液化气经营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未取得相关经营手续的、运输车辆未取得营运资质的、储存场所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止经营,依法进行处罚,并坚决取缔关闭。立即对辖区内的所有液化气使用单位(特别是饭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其使用过程中私自倒气、过量储存、软导管过长且穿墙而过等安全隐患进行严格查处。
【责任编辑: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