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7 15:52: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赵亿平)只为缴百元罚款,不是银行工作人员的宋小姐,不得不天天去多家银行“上班”。1月13日,宋小姐“上班”的第6天,终于缴了罚款。不过,宋小姐上的这6天“班”,不单没领到一分钱的工资,反而因缴罚款超过期限6天,多缴了18元的滞纳金。
2010年12月24日,宋小姐在滨河路驾车行驶时,因逆行被交警开了一张一百元罚单。罚单上说明期限只有15天,如果不缴则要收3%的滞纳金。由于那几天比较忙,宋小姐一直没有去缴罚款。1月7日,宋小姐拿着罚单去缴款时,却遇到了麻烦。“刚开始是去邮政储蓄银行缴,结果被告知年前没有票,无法办理,让过几天再来。”宋小姐无奈地说,眼看着15天的期限就要到了,不及时缴就有滞纳金了。随后,又去交警队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缴费。结果,不是被告知连不上网、没票,就是跟交警队的网络连不上等。处理结果都是让明天再来缴或去其他指定的银行缴。就这样一连跑了5天都没把罚款缴了。几天时间,跑了十几家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始终是那几句话,现在真没办法了。
13日下午,针对宋小姐反映的问题,记者走访了工行、建行、邮政储蓄三家银行的部分网点进行询问。鼓楼东大街中国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的票还没有,不能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说连不上网不能办理,改天再来缴。贡院东街邮政储蓄网点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可以缴费。记者第一时间把这一消息告诉给宋小姐。
下午16时许,宋小姐终于在平阳北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缴了罚款,共118元,由于超过罚款期限6天,多缴了18元的滞纳金。一场天天去银行“上班”就此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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