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3 15:0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王建武 通讯员 白婕) 3起工伤劳动仲裁赔偿案纷纷将矛头指向了洪洞县某私营企业,然而,该企业却无视法院和法官的通知,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日前,洪洞法院执行局下发了“限制出境令”,促使行动受到限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为3名受伤农民工讨回了50余万元赔偿款。
自2009年以来,洪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先后受理了3起洪洞县某私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申请人均为在该企业下属煤矿或电厂打工时受伤致残的农民工,总标的达50余万元。然而,在执行法官的调查中了解到,该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已停产多年,局领导及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与该企业负责人商谈执行事宜,均未取得明显效果。由于执行不能,导致两名申请人走上了上访告状的路子,在当地一度造成了恶劣影响。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采取了多种执行措施,但该企业负责人一直消极对抗执行,最后干脆销声匿迹,避而不见,只是由其委托人代为出面与法官进行周旋。通过多方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该企业一煤窑通过资源整合,获得一笔补偿款,然而,面对法官的询问,其委托人却称“由于外欠太多,已无资金”。鉴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况,执行法官申请院领导下发了“限制出境命令”,与公安机关配合对被执行人的举动进行严密监控,限制其离开本地地域。
慑法律威严,该企业负责人于日前委托他人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将50余万元赔偿款如数交付到3名农民工手中,自身权利得以维护的两名申请人也打消了上访维权的念头,并且对执行法官积极采取措施,替农民工讨回公道的行为感激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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