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法院首次引入心理咨询师制度

2017-01-01 10:30:1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媛) 今年以来,曲沃法院作为基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勇于创新,先行先试,在大量的审判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家事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总结推出了家事审判指南、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人身安全保护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书、婚姻冷静期制度、离婚证明书等举措,在全市法院引起反响,取得明显成效。近日,曲沃法院又推出一项新的举措,针对个案通过邀请心理咨询师参加调解和审理,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非常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这在曲沃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历史上尚属首次。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其中一方当事人因患有抑郁症,致使案件的处理相当棘手,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曲沃法院针对案情,及时邀请心理咨询师的参与,成功化解矛盾,取得良好效果,体现了家事审判的人文关怀。

  原告赵某与被告于某双方同居时赵某年仅17岁,到结婚年龄后两人补办了结婚证。赵某现年24岁,18岁时就生育一子,现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由于赵某系养父母从小抱养,娇生惯养,早早辍学步入社会成家,其心智并不足以承担起生活的责任和重担。婚后不安心在家好好生活,而是将两个孩子扔给于某,自己以打工为名去山东、福建、河南等地。于某比赵某大5岁,从开始谈恋爱就对赵某很是宠爱,经济上随时满足赵某的要求。也正因为对赵某的过于溺爱,造成赵某在共同生活后对于某和孩子不负责任,致使于某患上了抑郁症。每每提及此事,于某都是痛哭失声,不能自已。还曾发生过于某到赵某娘家用汽油烧房子、殴打赵某等极端行为。鉴于此,在处理这起纠纷中,如不能很好地控制好于某的情绪,将会产生不可预见的严重后果。在了解到初步情况后,家事审判庭首先由承办法官对于某进行心理开导和说服教育。同时邀请了心理咨询师全程参与案件调解与审理。承办法官也与心理咨询师一起和于某的父母进行深入沟通,对于某的病情和家庭可能出现的变故进行了深入分析、权衡利弊。通过法官、心理咨询师、于某的代理律师及于某父母的共同努力,于某逐渐走出了心理误区,对婚姻中出现的问题有了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划和定位,重新鼓起了对生活的信心。在此基础上,该案顺利地进行了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庭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至此,一起矛盾重重、可能引发不测事件的离婚纠纷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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