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暑期打工要“多长心眼”

2011-08-04 09:2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案例一:打工中不幸遭“毁容”

7月17日,记者在师大采访时,听到了这样的一件事。大三年级学生小云(化名)放暑假没有回家,而是应聘到一所学校做兼职。一次,在学校招生的途中,小云坐的中巴车不幸发生车祸,虽然小云没有性命之忧,但是脸上却留下一道深深的疤痕。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十分痛苦,但是学校在付给她一定的医药费之后,对她提出的想整容的说法不予理睬。小云万没想到打工竟然打出噩梦。
记者在深表同情的同时,电话采访了朋朋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他说,只要与单位发生用工关系的,出现工伤,必须由单位承担医药费以及工伤治疗期间的补助和工资。他告诉小云及家人,自己底气足点,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

案例二:被中介公司诈骗

小刘是一位家在临汾、现在山东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学习的大三学生。讲起去年的打工经历,他至今仍然觉得“窝心”。去年7月初,他到一家职业中介机构咨询,一位自称是刘经理的人说只要交100元中介费就可以帮他找到满意的工作。两天后,小刘接到了中介机构打来的电话,称已经为他找到了适合的工作。但小刘来到用人单位才发现,在薪酬等方面和中介机构之前承诺的相差甚远。中介介绍时说打字员工作每个月可以拿到1000元,而用人单位却说一个月只给600元,并且不包吃包住。小刘感觉不满意,便要求该中介机构返还100元的费用,可该中介机构却以已经提供了信息为由予以拒绝。据了解,每年暑期像小刘同学这样在求职中上当受骗的大学生不在少数。
对于小刘这样的经历,刚刚从太原理工大毕业的小黄善意地对学弟学妹们做出了提醒。小黄曾经做过促销员、礼仪员、发传单、做调查问卷、工厂实习,三年兼职下来,练就了一身铜拳铁臂。“我一般都是在网上找兼职信息,然后直接打电话去问,如果对方是中介,那我就要再考虑一番。当然有些中介也是好的,交了中介费会帮你介绍工作。不过凡事都要长个心眼,特别是对中介,如果中介费特别高,工作内容不明确,就要格外当心。如果一定要提前缴纳费用,可以协商先交一半,等拿到工资后再交剩余部分,这样即使被骗也不会损失太大。”

案例三:无底薪工作一无所获

据法律专家介绍,这种兼职业务员不付底薪的做法是触犯《劳动法》的。我国的《劳动法》中就规定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按照规定,推销员没有将产品推销出去并不代表他们没有付出劳动,而只要从业者付出劳动就应该给付一定的报酬。如果从业者的劳动付出丝毫不受企业主的时间、地点限制,工资的给付可以在保障最低工资的条件下按另外的方式进行。
 
    案例四:恶意欠薪烦透人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一些幸运的学生找到暑期工作后,却经常碰到被克扣、拖欠工资。在师大读大三的小李经过多方的联系,在暑期应聘到一家饭店做服务员。当时她没有和饭店签订工作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每月工资800元。工作一个月以后,小李找到一份新工作,就辞去了饭店工作,但是店方却迟迟不发工资。小李一再追讨,但是店主却以多种理由拖延甚至避而不见,让她烦透了心。
对此,一位经常受理经济合同纠纷的律师称,大学生打工为受法律保护的正常经济行为,他们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些商家往往利用他们涉世不深,担心有竞争压力以及不好意思还价的心理,故意压价甚至拖欠酬薪。因此,大学生们应注意在工作前签订相应的经济合同或协议,以及列明双方权责利,遇到拖欠应大胆交涉。如果遇到合同或协议上的纠纷,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业内专家指出,网络、小广告和大街上偶遇的信息源,可靠性都不强。大学生首先要选择真正能锻炼自己能力的工作,最好是与自己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另一方面要努力提升自己的职业修养,特别是品行和诚信,让兼职成为课堂的延伸。此外,大学生在寻求打工岗位时切勿急躁草率,以免适得其反,要“多长点心眼”,认真了解相关单位的资质、信誉,协商过程中能有效约定有关工作时间和工作待遇,对有技术要求的岗位,一定要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其实大学生们只要心态平稳、细心捕捉,适宜的打工岗位还是很多的。

记者 郭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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