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3 10:1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许晓林)近日,洪洞县检察院建立了兼职纪检监督员制度,在每个内设机构设立一名兼职纪检监督员。这是洪洞县检察院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方面的一项新举措。兼职纪检监督员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接受纪检组、监察科的指导,并协助履行以下职责:对本部门在执法办案活动中的检风、检纪情况进行督察;对本部门干警办案安全及违规违纪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本部门初查不立案案件的报备工作;负责本部门办案人员是否存在回避情形进行监督等。同时要求兼职纪检监督员要加强政策法律、党纪条规学习,做到严以律己。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克服一个“怕”字,敢于监督,严明工作纪律,树立纪检监督人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