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6 10:06: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连东峰 丁小辉)近日,乡宁县法院实行“执行日志”制度,而所谓“执行日志”,就是执行人员每天把自己当天工作重点、外出执行内容用日志形式详细记录下来,如实记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每日必记、记必详尽。同时,执行日志摆放在办公室上,供当事人查看。
乡宁法院执行局“执行日志”的实行,一方面体现了执行人员每天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便于当事人从执行日志可以清楚地看出在执行工作中执行人员是否遵循了“执行措施穷尽”的原则,执行日志还可以作为法院对执行案件裁定中止、终结执行的依据。有些案件即使不能顺利执结,当事人通过查询日志了解到执行人员每日的工作,能够理解执行过程的曲折艰难,也不会对执行人员产生“怠于工作”的怀疑和误解,消除当事人与法院的对立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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