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为什么要参与依法治县?怎样参与依法治县?参与依法治县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怀着种种疑问,11月4日,记者深入基层走访了翼城县人民法院院长杨益明。
近年来,翼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型跨越发展工作要求,坚持以“三个转变”为重点,以“三个延伸”为关键,以“三个规范”为保障,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能,不断把依法治县工作推上新台阶,取得了显著效果。
2006年该院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山西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组委会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7年刑二庭被省综治委评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临汾市委政法委评为“临汾市平安创建先进单位”;2008年至2009年被临汾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和谐单位。
“三个转变”,即转变司法理念、转变审判职能、转变工作作风。他们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各项措施,始终把转变执法理念、转变审判职能、转变工作作风作为依法治县工作的出发点,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重任,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履行各项审判职责,5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644件,审结4587件,结案率每年都保持在98%以上,为保障翼城县依法治县工作目标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年以来,该院在处理两起因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群众围堵政府有关部门的事件中,他们主动参与,第一时间介入,积极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法律为依据,努力协调各方关系,较短时间内使两起事件得以彻底妥善解决。今年在处理县区境内某煤矿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与当地村民发生的纠纷时,通过耐心疏导,细心沟通,最大限度维护了双方合法利益,得到了县委领导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
如何化解“官民”矛盾是人民法院参与依法治县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如何加大行政审判工作力度,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注重行政“协调”、培训和司法建议工作,促进行政部门依法规范行使职能。针对宅基地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发现的界限不明等问题,先后举办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班3期,发出司法建议6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三个延伸” 不断扩大服务依法治县工作效果
“三个延伸”,即立案工作向诉前延伸、审判工作向社会延伸、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
能动司法,立案工作向诉前延伸。为使法院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依法治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成立了全市法院系统第一个基层民调组织指导中心,由政治素质高、法律功底深、审判经验丰富的4名资深法官,5名兼职法官专司基层民调组织指导和诉前案件调解,实行诉前案件调解规范化、专业化。去年,一位老人因患高血压、关节炎多种疾病,无钱医治,来到法院诉求养子尽赡养义务。民调中心法官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所在村的民调组织,委托他们调解此案,并及时提供法律意见,经过他们耐心细致地调解,老人与养子达成了赡养协议,老人的疾病治疗和赡养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注重民生,审判工作向社会延伸。一是推行判后答疑制度,扩大案件调解的社会效果。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审判工作公开透明。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4年来共编发各类信息简报220期,撰写调研文章60多篇,弘扬了正气,振奋了精神,促进了审判工作,推动了依法治理工作,树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多年来,通过上述措施,法院判决案件的息诉服判率和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均达到85%以上。
促进和谐,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在成立基层民调组织指导中心的同时,在全县10个乡镇、2个社区和3个企业设立了15个常年工作联系点,聘请了30名特邀调解员和按法律程序选任了25名人民陪审员,并将法院有审判资格的35名法官以及712名基层民调人员根据各自身份和职业特点整齐划一、优化组合,形成以法院为轴心、以联系点为基点、以全县各民调组织为辐射面的全县范围纠纷信息互通网络。设立24小时热线联系电话,保持全天候联络。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法官与基层民调组织共同化解纠纷175件,各基层民调组织单独化解纠纷370余件。法院与基层民调组织共同开展集中法律咨询32次,现场解答法律问题5200人次,为涉诉群众提供法律意见书770余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个规范”,即规范立案窗口建设、规范审判管理、规范涉诉信访工作。
文明司法,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该院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努力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立案庭针对工作实际,制定了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提供优质服务。
优质司法,规范审判工作管理。一是创新绩效考核机制。
推行了“2244”考核机制。二是加强案件流程管理。三是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对所有案件实行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同时,推行了日常监管和判前论证制度。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立案审查、执行工作、卷宗材料6个环节入手,严格把关,分别确定差错认定标准,全程加强监督管理。设立了刑事、民事、行政、审监4个判前分析论证小组,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分析,然后确定承办人对案件拟裁结果的准确性、合法性,先后论证案件86件,取得良好效果。
为民司法,规范涉诉信访工作。近年来,该院按照“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原则,设立了专门机构(立案二庭),配备了专门人员,制定了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分责任和任务。完善和制定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涉诉信访案件有接待、有调解、有承诺、有落实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为信访群众开通了一条合理表达诉求的绿色通道。同时,也让那些无理缠访的人无机可施。坚持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真正从根本上化解纠纷,消除矛盾。自去年以来,他们还推行了案件风险评估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危及稳定事件的发生。同时,通过对诉讼环节进行风险评估,正确引导当事人合理诉讼,把握诉讼期望,了解诉讼风险,降低诉讼成本,确保当事人理性诉讼,避免危及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 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