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警方“清网行动”见成效

2011-12-22 16:08: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郭清海)“清网行动”开展以来,侯马市公安局多措并举,在加大对网上在逃人员开展追逃工作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对在逃人员家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情情上的说服教育,督促他们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截止12月12日,该局在继抓获72名网上库存逃犯之后,又传捷报,4天之内连续促使5名库存逃犯投案自首,其中一名省督逃犯。
2005年5月,犯犯罪嫌疑成某(男,1973年生,侯马人)以能帮人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为名,骗取侯马市5家公司人民币130万元,后被该局上网追逃。为促使成某主动投案,该局民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多次到成某家中对其亲属展开劝说工作,终于促使成某于2011年12月8日到该局投案自首。
2006年11月6日,郭某(男,1975年生,洪洞县人)、郭某某某男,1962年生,洪洞县人)伙同他人在四川非法购买电雷管199000枚、火雷管8箱(计60000枚),运输到侯马市贩卖,被该局民警查获。
后二郭潜逃,被该局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批捕在逃,并被列为网上逃犯。为将两犯罪嫌疑人尽早捉拿归案,该局民警通过对两犯罪嫌疑人采取架网守候、定点蹲守、规劝教育等方式,大力对其实施追逃,迫于压力,二犯罪嫌疑人于2011年12月9日分别到该局投案自首。
今年4月25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肖某(男,1984年生,湖南省嘉禾县人)伙同石某、邓某、黄某窜至侯马市红卫厂某家属楼持刀抢走在此处租住的申某700余元、黄金项链两条、黄金戒指一枚、黄金耳环一对、黄金转运珠一个以及邮政储蓄卡和农行储蓄卡各一张。案发后,石某等人悉数落网,肖某潜逃。此后,该局民警多次抓捕未果,肖某被列为省督逃犯。“清网行动”开始后,该局把其列为重点追逃对象,并由刑警大队民警组成追捕组组,强攻坚,民警们通过对肖某亲属耐心宣讲当前有关法规政策,帮助肖的亲属逐渐放下了思想包袱,答应积极联系肖某以促其尽早投案。2011年12月10日,肖在其亲属陪同下到其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嘉禾县广发派出所投案自首。
2004年6月14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84年生,侯马市人)伙同杨某、刘某等人持铁锤、砖头对侯马市某酒店员工宁某、田某进行殴打,致使宁某当场死亡,田某颅脑受伤入院抢救。案发后,该局多次组织抓捕未果。“清网行动”以来,该局刑警大队加大工作力度,2011年12月1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迫于各方面压力,到该局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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