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6 16:25: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郭秀婷 祁欣)为进一步确保尧都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1月12日上午,尧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会议,对尧都区百余名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摊点的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该局副局长张仁峰对往年违规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所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强调将严格要求必须遵循有关区域划分进行销售,临时商贩不得私自窜货,不得销售给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在日常销售进货中严禁超量储存、严禁购买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礼花弹等A级产品。
据了解,对于临时销售摊点的布局将严格要求距离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设施不少于100米,距离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不少于50米。两个临时销售摊点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特别注意的是,平阳广场、东关商城乌鸦巷、尧丰市场等各市场(超市)严禁销售烟花爆竹。凡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将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责任编辑: 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