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还蓝天碧水于平阳大地,还环保健康于人民群众,高高兴兴共度丁酉新春佳节,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发出关于在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真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做到:
一、转变观念,树立环保意识。"绿色、环保、低碳、健康"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主题,清晰空气、碧水蓝天是人民群众共同追求的生活方式。然而,今年入冬以来,我市持续出现重雾霾天气,全市上下众志成城、齐心协力,为打赢防污治霾这场硬仗采取了有效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众所周知,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影响交通秩序,更会严重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提升。为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顾全大局,转变传统观念,增强环保意识,主动选择用电子爆竹、鲜花气球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替代传统燃放烟花爆竹的庆祝习惯。
二、遵守规定,模范自觉践行。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市政府划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如下:
(一)主城区范围以内:东至108国道、西至滨河西路、南至南外环、北至108国道,含上述四至道路;
(二)国家法律规定禁燃区以外的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模范执行有关规定,不要在划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人人参与,共同呵护家园。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镇街办和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响应倡议,高举保护环境这面大旗,人人争当环保志愿者、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积极抵制和制止各种污染环境的不良行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共临汾市委宣传部 临汾市文明办
2017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