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直属分局倡议抵制燃放销售“孔明灯”行为

2012-02-03 10:5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民警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张贴通告


我市去年以来,燃放“孔明灯”现象逐渐增多,尤其是中秋、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燃放“孔明灯”现象较为普遍,对消防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据了解,孔明灯使用液态酒精浸泡碎布片凝固后作为燃料,点燃后由于空气受热膨胀产生热力而升空,燃料完后便会下降,有时可能在灯内的火还没有熄灭的情况下就会落下。孔明灯点燃后外焰温度高达300摄氏度,一旦风力、风向不稳,很容易挂在建筑物或树枝上,威胁到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以及各类建筑物的安全。近年来,全国一些地方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的案例也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威胁。

民警向路人讲解“孔明灯”的危险性

  【责任编辑: 柏东丽】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