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0 15:30: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郭秀婷 尹飞)元宵之夜,最后一朵烟花绽放之后,龙年的烟花爆竹燃放也该画上一道完美的句号了,那么对于还没来得及燃放而最终被这个节日剩下的烟花爆竹又该作何处理呢?2月7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烟花爆竹销售点,对烟花爆竹的节后处理做了具体了解。
结束了元宵节晚上最后一场烟花,喜庆烟花爆竹的工作人员陈华平终于可以好好好休息一段间了。“与年前烟花爆竹的销售不同,正月十五晚上的烟花都是工作人员直接从厂家发到现场,进行燃放。”陈华平告诉记者,“因为每种烟花爆竹都有一定的保质期,按照惯例,每年元宵节一结束,我们就要对各个固定销售点剩余的烟花爆竹进行一次回收。
一般情况下,如果有的销售点剩余非常少的零散鞭炮,销售商可以自行处理将其燃放;如果剩余整箱的烟花爆竹,凡是从我们公司批发来的产品,上面都会贴有合格标签牞我们将成箱回收,入库储存。而今年公司的进货量相对较少,同时市场的需求量较大,所以今年我们公司的固定销售点基本不存在剩余的货量,不用做回收工作。”
已经做了5年烟花爆竹生意的王先生表示,现在店里还有一些没卖出去的鞭炮。“过年烟花爆竹的需求量很大,销售情况比较乐观,但是现在已经过了旺季,基本上没什么人买了,再说鞭炮这种东西是有保质期的,很容易出危险,所以一般过了正月十五之后,我们会把剩余的成箱组装统一储存在专门的鞭炮烟花公司。”
对于节后剩余的烟花爆竹该做何处理这一问题,尧都区安监局危化科副科长楚齐周表示,尧都区城区区共有100多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60多家长期固定的销售处。春节后,临时销售点的烟花爆竹要全部收回,集中存储,而长期的销售处也限制销售量。从正月十五前,烟花爆竹批发部的工作人员就逐户上门进行回收,他建议未收回的临时销售点不要着急,预计正月二十全部收回。至于市民家中存留下的烟花爆竹,应尽量全部燃放,以免造成火灾隐患。
【责任编辑: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