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6 16:25: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隰斌 王建武)2月15日,家住向阳路的市民郑英向本报反映,她和女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简称城市低保)每月不能按国家的规定标准足额领取。对此尧都区低保中心回应:城市低保实行差额补贴,并非全额发放。
据郑英讲,多年前她和丈夫离了婚,之后她和女儿一起生活,如今女儿已上高中,家里生活非常困难。2011年6月份,她和女儿办理了城市低保,如今每月能收到180元,算下来每人只有90元钱。“按照规定,尧都区城市低保每人是300元,我们怎么每人才90元呢?”郑英很是想不通。
针对郑英反映的情况,尧都区低保中心副主任徐刘平介绍,目前,,尧区执行的城市低保标准是295元,实行差额补贴,并非足额发放。
“月收入平均每人不足295元的城市家庭才有申请资格,但是城市低保也只是将不足部分补齐,并不是足额发放。”徐刘平说,郑英申请的时候,他们也做过调查,郑英还有其他收入,这个标准是根据郑英的家庭收入状况计算出来的差额。
随后,记者来到尧都区民政局进一步咨询,该局副局局贾永贤介绍,城市低保并不鼓励养懒人,只要是在就业年龄段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有没有工作,在核查时都按照每月收入300元计算,“你总不能啥也不干,就等着城市低保养活你吧。”“像郑英的家庭情况,女儿没有收入,但是,郑英在就业年龄段,所以城市低保就不可能足额发放。”贾永贤表示,如果郑英觉得补贴太低,还可以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尧都区低保中心将根据申请进行复查,并按复查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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