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汾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的决议
(2017年1月5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临汾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编制情况的报告,决定同意《临汾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由市政府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会议认为,本次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临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临汾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是城市近期规划建设和发展的总依据。
会议要求,本规划经上报审批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要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规划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必须坚决制止、限期纠正、依法查处。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布规划,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法制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维护、依法监督实施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