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3 11:16: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成华)“买一送一”“特价狂甩”“清仓赔本”……随着“五一”小长假的到来消费市场又迎来了一季黄金档期。4月20日,市工商局尧都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开开心心度假期,理性消费防“忽悠”。
据市工商局尧都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主任秦民生介绍,每逢“五一”、“十一”等假期,不少商场、超市纷纷纷“打折促销”抢占商机。在此提醒消费者,节日购物应理性消费,面对令人眼花缭乱的节日促销,要保持头脑清醒。
“在购物时,不要光看价格,更要注重商品的品质,经挑细选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另外,要正确区分‘特价商品’与‘处理商品’。‘特价商品’一般是指‘优惠’、‘削价’等低于原价出售的商品,是经营者的价格促销手段。降价的原因与产品应具备的质量、功能无关,所以经营者不能因此免除应承担的‘三包’义务。”秦民生表示,“处理商品”是指存在某些缺陷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处理商品在销售时应事先向消费者声明,并且在发票上注明“处理”等字样,所以一定要注意商家出具的打折商品发票内容,如果商家在发票上标明“处理品”,并事先已向消费者声明,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处理商品是不享受“三包”售后服务的。
谨慎应对“买一送一”。据秦民生介绍,节日期间商家推出的“买一送一”活动往往带有很多格式条款限制,真正给予消费者的实惠并不多,有的只是为了诱导消费者购买其所销售的物品。有的“买一送一”并不是赠送与所购买商品相同的物品,而是要求消费者购买大件商品,赠送的只是一些价格相对低廉的小商品。还有所谓的“买多少送多少”,送的却不是现金而是消费券,并且限定了使用日期和其他一些苛刻条件,目的是让消费者循环购物。
“每年的‘五一’小长假也是家电消费的旺季,从近年来同期的消费投诉来看,因为购买家电产品而产生的消费纠纷相对比较集中,且主要问题表现为售后部门在所售产品出现问题后,维修处理不及时,或者处理不完善等,使得消费者未能达到满意。”在此,工商部门呼吁广大经营者,节日期间,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也要从自身做起,完善售后服务,为消费者妥善处理“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