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3 10:3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本报讯(见习记者 梁娟) “真火大!本来高高兴兴的去买东西,结果弄得心情也不好了!”5月2日早上,闫女士给记者讲述了她前一天晚上买电子产品被忽悠的遭遇。
闫女士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就读,因为学习需要,要买部MP5。正好“五一”放假回到临汾了,于是在5月1日下午,她叫上表妹去傻二电脑城逛商场,希望能在买部称心如意的产品。在逛了一个小时后,一家柜台的售货员耐心讲解让她停留在了那个柜台,而且售货员对闫女士说她家的产品七日之内包换,一年之内保修,而且送她MP5的包……面对各种优惠以及售货员的微笑和热情服务,她选择在这家购买。
付款之后,在闫女士的要求下,售货员同意给她开发票。售货员在去开发票时,把试好的MP5也拿走了,说是给她把机子放到包装盒里包装起来。拿上产品后,闫女士和表妹就离开了商场。可是,等她晚上回到家开机时,却发现新买的MP5开不了机,而且也充不上电。闫女士心想,售货员肯定着急拿错了,明天早上再去换一个。
结果第二天她找到那个柜台,售货员装作不认识,而且不承认闫女士在她手里买的产品。
最后,闫女士拿出发票,售货员才不情愿地给换了一个新机子。
“我觉得我太粗心了,一想起昨天的情形我就一身冷汗。如果不是有发票,我想我这次就吃了大亏了,换了就好,我可以放心的去学校了。希望市民以后买东西要谨慎,可能卖东西的人看你着急买,就会给你设个‘陷阱’,买东西时要确认产品后再付款,提高保护自我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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