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5 10:2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贾振国)“原、被告均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夫妻在生活中为琐事发生争执在所难免,双方均应相互包容、互敬互谅,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生活,倾心经营幸福的爱情家园。更应从子女健康成长、家庭美满幸福的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求同存异,相互理解,相互帮扶,共同携手创造美好的新生活。”这是襄汾法院在一起驳回原告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判决书上,温情寄语双方当事人的一段话。
推行“温情判决”以来,该院民事判决书一改过去生硬、冷酷的模式,法官可结合案情、当事人心理变化,在该院认为部分充分论理说法的基础上,用朴实、更具人情味、更贴近生活的话语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教育,达到了当事人息诉服判、和睦相处的目的。截至目前,该院此类案件的服判息诉率由89.5%提高到99.3%,57案判决不准离婚的再续前缘,212案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当事人相互谅解,息诉罢访,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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