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6 11:23: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隰斌 尹飞)“最近来吃饭的人比较多,一忙起来就忘记修了。”面对消防执法人员的检查,市区一家餐饮公司负责人给出这样的解释。8月13日,该公司室内消火栓不能出水,尧都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8月6日,尧都区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家餐饮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餐饮公司消防设施及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得不到安全疏散,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针对存在的隐患,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发法律文书,责令其整改。7天之后,该公司负责人给出“因为忙于生意而忘记整改”的答复。对此,尧都区公安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该酒店处于5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