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促销夸海口 电动车里程“缩水”

2012-09-04 10:4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辛昭桦)如今,不少的商家为促成买卖,不禁夸下海口,却不料伤到消费者权益。
日前,记者接到市民王先生的电话,他说前不久自己刚买了一辆电动车,当时商家称充一次电能骑50公里,可自己只骑了20公里就没电了,他质疑商家的宣传言过其实。
王先生告诉记者:因工作需要经常外出,前两天,想买辆电动车代步。来到某品牌店,看到店里的大幅宣传海报上写着‘充一次电可以骑行50公里’,与老板讨价还价后,最终以2000元买了一辆。充满电后,我骑车从锣鼓大桥到贺家庄,却发现车子竟然没电了,最后不得不推车子回家。”为此,记者走访了多家电动车品牌店,发现商家都号称自家的车子充满电后能骑四五十公里,有些功率大的能达到70公里以上。一专卖店内,老板娘说:我们这儿的车子从市区骑到甘亭两来回都没问题。”如此宣传是否真实?面对这样的疑问,记者在多个商家那里了解到,充电一次跑70公里其实是很难达到的,实际上只能跑40公里左右。一店主表示,车子充电一次后行驶里程与很多因素有关,例如行驶人的体重、载重量,还有电瓶的新旧程度,同时与天气也有关系,天冷了骑行的里程数也会随之减少。对于电动自行车充一次电可以骑行50公里的宣传,不少市民提出了质疑。市民认为,商家应该讲究诚信,以质量取胜,不能为了获得利润,利用这种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实不应该。
师达律师事务所的张振华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四十九条中表明,商家介绍产品的功能和质量时应与该物实际状况相符合,不得提供虚假数据,如有不实宣传之嫌,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途径给自己讨个公道。

  【责任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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