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现场质证认证 法官四小时掌握症结

2012-09-18 10:25: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冯碧青)近日,古县法院古阳法庭深入到争议发生地北平镇北平村巡回审理原告张某诉被告杨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经过双方当事人现场质证、认证,合议庭四小时查明案件事实并掌握矛盾症结。
原告张某诉称:2010年,被告杨某在北平镇北平村购买主体工程刚结束的砖混结构房屋一座。2012年初春,开始干主房细活及其院墙、厕所。被告的院墙及厕所阻碍了原告及村民的出入道路,导致原告无法通行。且该房屋及院落超出土地使用证范围,北平土地所曾两次对被告下停工通知,被告无视法律,仍施工不止。经村委会及中间人调解无效,根据《民法》相关规定,诉至法院,望依法予以判处。被告杨某辩称:被告的院落是一座独立院落,没有通行道路,原告的出行道路在另一条街上。被告对自己的院落有使用权,可以充分使用。基于以上理由,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杨某对原告张某陈述的其他事实予以认可。
经过将近四个小时的现场调查,查明如下事实:原、被告发生争议的通道确实是原告出入的必经之路,原告没有别的出路可以通行。原告张某提供的宅基地使用权证证明原告提起相邻关系诉讼的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原告张某。被告杨某始终没有提供所建房屋占用土地的合法使用手续。鉴于被告杨某不能提供所盖房屋合法使用手续,该院当即建议土地行政部门对被告杨某修建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进行确权。待县土地行政部门确权后,古县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该案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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