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开瓶费”市民“很受伤”

2012-09-25 08:35: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媛)近日,市民葛女士到贡院街一家KTV去唱歌,因没有看到有“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而自己带了几瓶饮料,结果被KTV的工作人员拒之门外。葛女士说:“KTV并没有写明不让自带酒水,在我带去酒水的时候,他们才说不允许,如果要带进去必须收开瓶费,这不是愚弄消费者吗?”
编后 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之类的行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非价格措施或价外价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其赋予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遇到这样的情况,可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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