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呵斥 引发的两条命案

2012-11-06 08:22: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常浇路)11月1日早上,朝阳升起,驱走了寒冷,翼城县公安局的大门外,响起了一阵阵的鞭炮声,两名受害人的家属自发地抬着沉重的匾额走进了公安局的大们,“执法为民,为民除害”八个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经过70多个日日夜夜的辛苦,翼城县王庄乡年仅17岁的少年陈某被翼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就是这个17岁的花季少年,仅仅因为一句不痛不痒的呵斥,便心生歹意,残忍地将一名年仅21岁的女孩杨小夏(化名)杀害,抛尸于路旁的玉米地里。同时,让办案民警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少年身上竟然还背负着另外的一起命案。
村民上地
发现一具女尸
8月12日早上,一声尖叫,打破了翼城县王庄乡北庄村的平静。村民李某像往常一样来到自家的玉米地里,当她走到地中间的时候,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呆了,只见一大片玉米秆凌乱地倒在地下,上面一动不动地躺着一个衣衫凌乱的女子,已经没有了气息。随后李某拨打电话报警。
翼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迅速上报公安局党委,局长孙青龙、政委曹国刚、副局长翟铭晋立即带领刑警、派出所等民警赶赴案发现场,对案件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启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这名女子是谁?凶手是谁?是强奸杀人还是图财害命?发案地有何线索?一道道的疑问摆在办案民警的面前。
立即部署
迅速查清尸源
案件发生后,翼城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8·12”专案组指挥部,孙青龙将案件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安占功对案件做出指示,要求全力以赴,早日破案。县上主要领导也亲自到公安局召开动员会议,给参战民警鼓劲,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全体专案组民警也都鼓足了劲,立誓要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
经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确认死者名叫杨小夏,今年的6月份开始在翼钢公司上班,租住于翼城县上石村北庄自然村。2012年8月11日14时51分,杨小夏从北庄村租住的地方到翼钢2号门进厂工作,在23时24分从翼钢2号门出厂向北走,大约在23时30分到其表舅郭某门市部内坐了约5分钟,后拿了一把手电从其表舅郭某门市部出来向北行走,郭某看见杨小夏到加油站后返回门市部。大约在23时40分,杨小夏到达案发现场。尸检结果证实:死者系被犯罪嫌疑人扼颈窒息死亡,死者脖子系的项链上留有微量痕迹物证。现场发现一条手机链以及手电筒、水杯、安全帽,路边及玉米地发现一些杂乱的足印。初步分析凶案现场在路边,玉米地为抛尸现场,凶手为一人,男性。
兵分五路
撒开天罗地网
确认了死者身份后,专案组对案件侦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决定兵分五路。第一路民警围绕死者杨小夏生前的社会关系,对其表舅郭某、前男友李某、郑某、杨某、王某以及现男友张某等人进行调查;第二路民警围绕案发现场,对周边村庄的重点人员进行逐一调查排摸。专案组制订了摸排工作方案,抽调了150名警力分为8个摸排小组对周边村庄、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工作;第三路民警扩大摸排范围,对县城所有网吧、旅店、出租屋以及一些重点地区、可疑人员进行全面摸排;第四路民警对死者项链上留有的微量痕迹物证做DNA鉴定,配合摸排民警在周边村庄采血,进行比对;第五路民警围绕死者生前所用手机、银行卡、QQ聊天等进行侦查。
经过历时两个多月的工作,民警们先后调查村庄8个、市场25个,排查人员8760名,采集比对血样700余份,但均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专案组召开了多次分析研讨会,决定一方面继续加大排查采血力度,进行血液比对;一方面调整工作思路,对之前获取的线索重新推理,重点从现场丢失的物品入手进行追查。
三级联手
追捕作案凶手
自案件发生以来,省公安厅技侦总队长安凡太,特别行动队队长赵彦忠,科技处副处长张勇、李彬等领导亲自来翼城过问案件进展,帮助分析案情,梳理侦破思路,特别行动队队长赵延忠坐镇翼城,参与案件侦破。市公安局领导也多次亲临翼城,勘查案发现场,召开案情分析会,对案件给予技术支持,全力支持案件侦破。
终于,两个月的艰苦奋战并没有白费,10月29日,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方位。当晚8时许,翼城县公安局民警来到王庄乡青树洼村嫌疑人的住处,将正在家里看电视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擒获。随后,在民警的连夜突审下,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了杀害杨小夏的全部作案过程。至此,“8·12”故意杀人案终于成功告破。
还原真相
只为一句呵斥
8月11日的深夜,21岁的女孩杨小夏经历了怎样的遭遇以至香消玉殒?2012年8月11日晚上23时许,陈某骑摩托车带着赵某回家,在行至王庄乡上石村北庄自然村外的马路时,险些将下班回住处的翼钢公司职工杨小夏碰撞,杨小夏便朝陈某呵到:“你瞎着呢,不会骑摩托车啊”。恼羞成怒的陈某便对杨小夏起了歹心,在将赵某送至王庄村邮政储蓄银行附近后,一人骑着摩托车返回。在北庄自然村东的马路上,陈某将受害人杨小夏拦截,准备对其进行殴打,杨小夏便大声叫喊,陈某唯恐被人听见,用手将受害人杨小夏的嘴捂住,然后用右臂从背后勒住杨小夏的脖子,导致受害人杨小夏窒息死亡,后将杨小夏抱到马路北侧的玉米地中,将杨小夏的上衣掀起、裤子脱至膝盖处,对杨小夏的身体进行侵犯。在发现杨小夏已经大便失禁后终止了侵犯行为,随后携带杨小夏的手机骑摩托车逃离现场。
审讯深挖
再牵一桩命案
十七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瘦高的个子,带着一副眼镜,脸上还有着一丝稚气,就是这么一个少年,在4年前,还残忍地杀害了一名只有4岁的小女孩。当办案民警连夜突审,陈某交代这一杀人犯罪时,民警也吃了一惊,4年前这个少年只有13岁。
经过突审,发生在4年前的这起命案也浮出水面。2008年5月26日13时许,陈某在王庄乡青树洼村其家门口遇见同村的4岁小女孩彤彤,因彤彤谩骂,并用小石子砸他,陈某就心存怒意,上前把小彤彤的嘴捂住直到小女孩窒息。接着抱住小彤彤沿村里的小路往村西走,走到村西侧的沟里时,发现石彤彤有苏醒的迹象,陈某就抱着小彤彤的身体撞向路旁边的树干,直到小彤彤彻底死亡。随后为了掩人耳目,扒掉彤彤的衣服,把小女孩的尸体塞进沟东边的荆棘中,并把小女孩的衣服埋到沟内西侧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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