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小产权房”要稳步实施

2012-12-01 10:28:43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史虎喜 张鹏慧)据新闻媒体报道“目前中央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凡是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此消息一出,即刻引来群众的广泛关注,对基层来说,小产权房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及县(区)小城镇的旧城改造中。村集体与村民、开发商与购买者之间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因其价格稍低,加之各地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其市场扩张越来越大,所面临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
    建议:
    一是对符合城乡规划已建成的小产权房,尽量予以保留,可以通过责令补办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后,转化为商品房,获得完全的产权。二是区别对待分类治理小产权房占用地是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个人取得建设用地后自行(联合)开发商品楼房,或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他人搞房产开发的情况。对于可以取得集体土地性质房产权证书,对于占用农用地及未经审批占用其他建设用的,依法作出处理。三是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建或是购买的自住小产权院房,应区别与非农业人口或非本村人(建)房的情况,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补办建房手续。四是可以将部分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已建成的小产权房屋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变成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用于当地的社会保障。五是对未建或正建的“小产权房”立即叫停,公告社会,对以后再建的“小产权房”一律拆除,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违法侵占耕地,甚至是基本农田的,应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作者系蒲县政协主席、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责任编辑: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