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志富 葛晓宇)今年以来,吉县纪委突出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通过五项举措,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案件查办工作的开展。
在案件管理工作中,该纪委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凡属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案件线索、上级机关交办的线索等,全部由案件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对重要线索和重大案件实行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有效防止了案件线索流失和有案不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重申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程序,从对信访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到结案、审理、回访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严明案件查办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泄露案情、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的发生;开展以案说法教育。每查处一起案件,办案人员都写出报告,在分析案发原因,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的基础上,督促发案单位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五是坚持实行案件回访制度。案件查办结束后,案件管理人员都要进行回访,看办案人员是否依纪依法办案、遵守办案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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