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隰斌 赵亿平)消费者在消费之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有义务提供,而且必须提供,否则就是刻意隐瞒真实销售金额的逃税行为。12月13日,市民常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近日他在解放路立交桥南侧的芒果时尚酒店消费2200余元,但结账时向酒店索要发票,酒店前台服务员却以“酒店试营业没有发票”、税务系统升级暂时买不到发票”等理由不给发票,而且态度不好。
常先生告诉记者,10日,因公司业务需要,他招待了十几位外地客人夜宿临汾。于是,常先生以公司名义与芒果时尚酒店谈好以158元/间的价格订了5间标间,第二天退了两间标间换成了一间豪华包间,两天消费共计2200余元。11日,当常先生结账索要发票时酒店却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推托。
“最让人气愤的是酒店工作人员竟然让我自己去税务局拿发票。”常先生认为,消费者索要发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商家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推托,为此,常先生质疑,酒店的这种做法是不是为了偷税漏税?
14日,记者来到了常先生向本报投诉的酒店。前台服务员拿出几天来所有在酒店的消费单据,查询到常先生的住宿记录后告诉记者,不是不给常先生开发票,而是因为酒店还在试营业期间,发票机还没回来……
“那么,在酒店试营业期间,是不是所有消费的顾客都没有拿到发票?”记者问道。服务员却说:有时候会到其他地方开发票给顾客。”记者反问道:你们到哪里开?”此时服务员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正在此时,一位钟点房的客人来到前台办理退房手续,总共花费60元,虽然这位客人并没有向前台服务员索要发票,但前台服务员也未主动拿出发票。
随后,一名尹姓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因税务系统最近几天正在升级,下午就可以开票,他们随后会及时联系常先生,将发票邮寄给他。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尧都区地税局征管股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12月1日起,税务系统确实在升级,不过升级并不影响办理发票业务。凡是办理了税务登记的酒店都会有正式发票,如果商家不给发票,无疑就是想偷税漏税。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向酒店所属地的地税局进行举报,一经核实,会对商家进行相应的处罚。
责任编辑: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