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细则 规范出租车考核

2013-01-09 09:29:03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杨全)1月7日,记者从城市客运管理处获悉,我市新的《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经正式出台。该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而制定出台的。而根据细则规定,从今年起,我市出租车经营企业、出租车辆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将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我市市区共有6家出租车经营企业,一直以来,企业负责统筹出租车,管理出租车司机,但管理效果并不是很好,虽然成立了联合办公机制,但依然有部分出租车不按规定经营。”城市客运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最新出台的细则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将企业、车辆和司机联系到了一起,企业的优良等级需要所辖一定数量的出租车达到一定的等级,也就是说,出租车、出租车司机的等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等级,而如果企业不采取新的管理办法,那最终会得到不合格等级,面临的将会是淘汰和整合。

在此前的考核中,出租车司机与运营企业是分开考核的,这让企业有了“置身事外”的借口,如果能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办法进行约束,想必会让出租车的运营更加规范。具体的考核是靠扣分制来实施的,如果出租车和出租车驾驶者因为不符合标准而被扣分的话,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的分值,分值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等级。”城市客运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在细则之中,首次对一些市民可能会遇到的违规现象进行了扣分规定,用语不文明、行为不规范、拼客、绕道经营等都将会处罚相应的分值,而对于百姓最为关注的不打表、议价等行为,一经投诉或查获,将直接给予驾驶员最高罚分处理。除此之外,最新的细则中,还添加了一条“不提醒市民勿遗落物品”的处罚,工作人员表示,很多市民反映,经常在搭乘出租车时丢三落四,而作为出租车驾驶者,有义务在此方面提醒乘客,所以专设了此项处罚规定,这也成为了此细则人性化规定的一个亮点。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