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工商局吗?我新买的电动车没几天就出现好几次质量问题了,你们来给‘公断’一下吧……”1月2日,来自翼城县桥上镇下交村的温先生心急火燎地给翼城县工商局打来投诉电话。
原来,温先生前几天花3100元买了一辆崭新的雅玛哈牌电动车,刚买回电动车第二天就出现故障,电动车无法行驶,他便找到销售商家讨个说法。该店老板说是充电器的问题,然而经过更换后,电动车仍无法正常行驶。如此反复几次,电动车一直修修坏坏、毛病不断。
1月2日当天,温先生又一次来到该店。该店老板说要再次报修,可温先生认为新买的电动车就要多次报修,对此很是恼火,要求换新车或者退钱。为此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温先生无奈之下便打电话到工商局求助。
接到电话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了解情况。得知事情经过后,执法人员耐心地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店老板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最终,他表示愿意无条件为温先生更换一辆全新电动车。
工商执法人员一出手,折腾了温先生好多天的烦心事迎刃而解。“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温先生再三感谢工商执法人员。(通讯员 李健 郝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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