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隰斌 尹飞)近日,全市燃气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此次联席会议全面总结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取得的成绩,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我市成立6个专项督查组,分别由市住建局、市消防支队、市工商局、市综治办、市质监局、市市政公用局为组长单位,其他各成员单位参加,对全市19个县(市、区),临汾市区、壶口景区的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共抽查48家燃气企业,78个用气单位、用气场所(含“九小场所”),其中列为市级督查办的7家,县级督查办的31家。
联席会议上,6个专项督查小组负责人将各自的督查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同时讨论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通报内容。
此次全市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各县(市、区)和临汾市区共排查燃气企业62家,排查一般隐患202项,整改192项;共排查燃气使用单位、场所(含“九小场所”)3351个,其中排查一般隐患1875项,整改1803项,排查重大隐患17项,整改17项,整改率100%。全市有32家燃气经营企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且未通过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初审,列为县级挂牌督办项目;全市有1家燃气经营企业,6个燃气使用场所,按照“四个一律、两个禁止、两个必须”的要求,定为市级挂牌督办项目。
督查小组在汇报督查情况时表示,各县(市、区)在专项整治期间,虽然进行了大量的排查和整改,但从督查中发现,不论在燃气经营企业,还是使用场所,均存在不少问题,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主持联席会议的市住建局负责人要求,使用、经营燃气企业(场所)排查率要达到100%,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细化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食堂和经营性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完善燃气使用单位安装符合安全要求的通风设施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制度,制定出台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及制度。在联合执法方面,各县(市、区)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按照“四个一律、两个禁止、两个必须”以及“四个不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督促存在隐患或问题的企业、单位和场所限期整改,要确保整改措施得当,整改到位,尤其要对挂牌督办的企业、单位等采取强制监管措施,直至整改验收合格方可作消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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