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损人害己

2013-02-25 08:58:12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郝海军)元宵节期间,市民通常会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形式来烘托节日气氛,但是大家知不知道许多场合是禁止或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一些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会损人还会给自己带来安全隐患。日前,记者从尧都区消防大队了解到,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指定的区域、远离易燃易爆、高层建筑等场所。比如,有市民家住在党政机关、五供”单位、高层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建筑工地等场所附近,那就要注意了,在此类场所附近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的时候,应在离这些重点区域500米开外的地方燃放或释放;还有在公共场所内部是不准燃放烟花爆竹的。
    根据《山西省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监管五严禁五必须》要求,相关部门要对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活动要进行严格审批,对安全条件不达标的燃放活动坚决予以打击,并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党政机关、五供”单位、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保护单位、重要交通枢纽、建筑工地以及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等重点区域边缘500米的范围燃放或释放烟花爆竹或孔明灯;严禁在公共场所内部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在一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要场所、重点部位将会设立禁放标识,明确禁放点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防控措施;在适合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也将设置安全燃放须知和警示标识;并要对禁放点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区域、草坪、绿化带进行浇湿阻燃。
    消防部门提示,敬请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的相关规定,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免受违规操作行为带来的危害和损失。

     

责任编辑: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