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韩晓芳)2012年,临汾市民政局在逐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方面,工作卓有成效。
城乡低保:水涨船高
为了使低保对象的生活质量更好,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2元;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要求,2012年6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在现行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又提高了30元。
截止目前,全市全年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54233户220025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8182户80628人,农村低保对象106335户129060人,农村五保对象9716户10337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30728万元,其中城市15290万元,农村15438万元;全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为城市210元,农村113元;补助率为城市75%,农村86%。城乡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
城乡医疗:救急救难
去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临汾市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暂行办法(试行)》两项新政策。将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和患重特大疾病的困难群众纳入一站式服务,为他们提供方便快捷的就医渠道,减少了救助环节,解决了住不起院、看不起病的问题。同时,对一些重特大疾病提高了救助标准,规范了救助渠道,充分发挥了医疗救助资金救急救难的作用。今年以来,通过资助“参保”、参合”和直接救助等方式支付4325.6万元,使79285位因病致贫群众得到了医疗救助,缓解了因病带给他们的生活压力,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
五保供养:应保尽保
截止目前,市民政局对全市的9716户10337人五保对象,均做到了应保尽保。一是我市新建、改扩建的18所敬老院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目前,我市共有敬老院86所、3523张床位,村级五保集中供养点248个,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小、散、破的局面得到明显改观。二是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2011年市政府新的五保供养标准出台后,市本级当年就增加预算400万元,突破了多年来农村五保资金无预算的瓶颈。三是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编制体制有了重大改观。通过努力,翼城县里砦敬老院、古县岳阳镇敬老院、浮山县米家垣敬老院、乡宁县枣岭乡岭上敬老院、吉县屯里镇敬老院、隰县龙泉敬老院、安泽杜村和马璧敬老院事业单位编制已批,法人登记已办理;走出了历年来敬老院无编制、无经费来源的困境;解决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得起、用不了、住不进的问题。
社会救助:积极主动
随着救助工作理念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市民政局走出了积极主动向救助对象提供服务的新路,利用流动救助车积极开展街头流动救助,主动寻访市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为他们发放了食品、饮用水等,让他们欢度佳节。随着气温的下降,又多次主动寻访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实施型劝导救助,为他们送上食物、棉衣棉被、大衣等生活用品,公布了联系电话,救助站的大门24小时向求助者敞开,确保了救助对象不出意外。截至去年12月底,帮助780人(次)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返乡返家。
从去年3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多次主动上街救助,共安全接送27名流浪未成年人回家。
今年,我市将继续围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开展工作,开展低保困难家庭核查机制机构试点,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调整,根据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价格补贴机制,对重特大疾病继续采取提高救助标准和规范救助渠道的方法,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救急救难的作用。
责任编辑: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