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杨全)3日上午,家住鼓楼西街南一巷的陈先生致电记者,称自家的一位房客自年前回家过年后,一直没有返回,而目前那位房客还欠着自己四个月的房钱和三个半月的暖气费,总计1800元。
“那名李姓房客是福建省惠安县东桥镇南湖村人。去年三月,他到我这儿求租,我以每月300元的价格租给了他一间带小卧室的房子,他一直住到了今年2月。”陈先生告诉记者,李姓房客在临汾做电热水器的生意,房租一直是按照“押一付三”的方式缴纳。
“去年冬天,我问他收暖气费时,他说钱都押在货物上了,希望能宽限几天。”陈先生说,因为李姓房客每月缴费都比较按时,因此,决定宽限几天,可没想到这一宽限,对方竟然玩起了失踪。
今年2月初,李姓房客一连几天都没有回来,陈先生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电话中,对方说因为火车票难买,所以决定提前回老家过年,因为走得急,所以没有来得及说。“从去年11月起,他就一直没有缴纳房钱和暖气费,他一直和我说等年底分钱了就把欠的费用补齐,可是谁想到他竟然一声不响的就回去了。”陈先生说,当他得知其不辞而别后十分生气,可对方却在电话中保证,过年来后一定补齐。此外,他还说房间中还有笔记本电脑等东西做抵押,所以不会食言。
“我一直等他等到现在,这几天有好几拨租客前来看房,我又不好把那间房子再租出去,所以一直耽搁着,直到几天前我再次给他拨打电话时,竟然发现对方的手机打不通了。”陈先生说,气愤之余,他私自打开对方的房间,却发现房内狼藉一片,除了被褥和几件衣服外,竟然什么都没有了,想到对方年前说过的话,这时才明白,自己被“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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