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手机尾号9981的读者咨询:店面房租即将到期,因为涨租金的问题,房东与租户没有谈妥,租户以刚进行过装修为由,要求房东承担部分装修费用,请问这种情况房东是否有权收回店面?
接到信息后,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当时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35条的规定,承租期限届满,那么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对于承租人提出的承担装修费的问题,如果双方事先没约定,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出租人不用补偿租赁房屋的装修费用;有约定的,首先要遵从当事人的约定,否则,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补偿她的装修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