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的表现之一,即被执行人难寻,如同大海捞针,难似登天。但由于霍州法院执行干警能够群策群力,即便再狡猾的逃匿者,也终会落入法网。被执行人朱某,就是执行干警陶峰巧用良策促使双方和解的一个典型案例。
申请执行人杨亚军与被执行人朱某民间借贷纠纷,经霍州市人民法院初审,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执行人朱某归还杨某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朱某拒不履行,还四处躲避。无奈杨某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我院受理后,执行干警多次去申请人提供的住所,找物业公司登记处查阅住户登记,但都空手而归。无奈执行局召开专题研讨会,讨论寻找被执行人的最佳方案,最后决定从朱某的孩子入手。干警陶峰与闫俊喜先到公安局户籍科,调查朱某家庭户口,然后根据线索再找到孩子所在学校,了解孩子开学时间。果然不出所料,于2013年3月4日恰逢其子所在的临汾市XX寄宿学校召开学生家长会,朱某出现在家长会上。为避免打草惊蛇,干警陶峰一行人按部就班,不慌不忙,躲在教室门口守候着。在家长会结束时,执行干警先是将提前就准备好的牛奶、面包等食品递给朱某的孩子,口称我们是你父亲的朋友,并告知其子努力学习,这时呆在一旁的朱某哑口无言。待朱某处理完学校之事,执行局干警才要求其同赴法院。在回法院的路上心存感激的朱某与执行法官倾心交谈,陈述了自己一直躲避的原因,一是法院判决不公,钱已归还,出于信任,没有及时抽回借条;二是近期经营困难,做买卖赔了钱。执行干警以情法理讲解了法律文书的履行义务,适时告知其拒不履行及继续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杨某与朱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第二天就按协议交付第一期33万元及执行费3000元。
此案的执行启发了执行干警,再难的执行案件,只要勤于思考,联动调查,就会化难为易,只要坚信方法总比困难多,就能确保法律文书落到实处。通讯员 梁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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