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红英)为进一步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古县法院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并采取以下三项措施加以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时,将“八个严禁”印制下发到各庭室,使全体干警了解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相关规定。二是高度重视,严格管理。针对此项活动,成立了整顿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办公室副院长任组长,同时对全院内的所有车辆规定了责任人、管理人和专门司机,禁止非因公务活动将执法执勤车辆停放在商场、酒店、餐馆、娱乐场所周边。三是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问责原则,严肃查处警车管理使用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警车的管理责任人、使用责任人及驾驶人员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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