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潘华玲)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车者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晚上光线本来就不好,在双向行驶的路上正小心开着车,突然对方一道远光打过来,眼前“一片亮光”,像扔了一颗“闪光弹”,坐在车里的人只能一起侧目,而司机又不得不努力小心地辨清路况,时刻注意前方,以便有情况随时停车。5月29日,市民石先生打来电话向记者抱怨,路上的“闪光弹”实在是让人既恼火又心惊胆战。
“5月28日晚8时左右,我开着车在五一西路由西向东行驶,为了躲对向车的‘闪光弹’差点撞了人!”石先生气愤地说。夏天的傍晚正是人们散步的时段,此时开车出行都格外的小心、谨慎。岂料,对向过来的车辆没开近光而是亮着远光,而且车速相当得快,“刺眼的灯光还没缓过神来,路中间突然出现了一个行人,等我看到时,已经距离不到5米,一个急刹车,行人只是一愣然后就走了,幸亏我后面没有跟车,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石先生驾龄已有十余年,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也深感无奈,再好的技术也架不住人家给你来个突然袭击啊!”石先生说。很多在市区打远光灯的司机可能大多都是初学者,他们刚刚拿到驾照,不懂得变换远近光灯。
记者在晚8时左右坐车进行观察,在对向开过来的车中,每5辆车有3辆在会车时没有转换近光灯,而过马路的行人也是“趁机”强行,的确很是危险。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驾驶车辆的朋友一定要严格遵守驾驶规则,行人过马路不要一味的“抢时间”,不要让不必要的行为造成终身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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