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检察院全面打造“333”品牌工作纪实

2013-07-02 08:35:03 来源:临汾新闻网

近年来,曲沃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延伸监督触角,拓展监督视野,全面打造“333”品牌,创新侦查监督模式,探索出了一条对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监督的新路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过去,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监督和立案监督,大多都是通过审查提请逮捕案卷和受害人反映发现线索开展监督,这种监督属于事后监督,往往比较被动,监督效果不是十分理想。曲沃县检察院改变停留在事后监督层面的传统做法,通过打造“333”品牌,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全程监督。“333”品牌即搭建信息共享、团队学习、执法监督三个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引导侦导、关口前移三个机制,实现执法办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执法办案理念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效果进一步有机统一三个效果。2007年至2009年,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12件,因公安机关执法不公引起群众申诉12件;2010年至2012年,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6件,因公安机关执法不公引起群众申诉6件,这两项平均下降50个百分点。实践证明,曲沃县检察院延伸侦查监督触角,实现了社会管理创新,化解了矛盾纠纷。

搭建三个平台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2011年,曲沃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侦查监督部门与各基层派出所于每月5日相互通报上月刑事发案、报案、立案、破案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批捕、起诉等情况。2013年,该院侦查监督部门与公安派出所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拓宽,不仅就办案中遇到的具体情况信息互通,而且将办案分析也纳入到了信息共享机制。

搭建团队学习平台。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建立了团队学习机制,每周五为科室集中学习时间,通过学习新刑事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等,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该部门还应邀为公安局各派出所讲解法律疑难问题,如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前,侦查监督部门与公安局各派出所举行了一次研讨会,双方就法律适用中的问题,进行磋商,达到了共同提高的目的。

搭建执法监督平台。曲沃县检察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加强对自身监督,把强化法律监督和强化自身监督摆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开展“阳光检察”活动,提高执法公信力。该院启动了人民监督员对侦查监督部门的监督,凡侦查监督部门与公安局派出所召开联席会议,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这在全省检察机关尚属首次。

建立三个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该院侦查监督部门每月深入各派出所分别召开一次座谈会,每季度与全县公安局8个派出所共同召开季度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共同就派出所办理的疑难案件进行具体研判分析,对定性不准确、取证困难的案件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帮助基层派出所提升办案水平。

建立引导侦查机制。2007年,曲沃县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成立了首个驻公安局引导侦查室。该室参与对重大案件的现场勘查,列席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案情分析会,帮助到案发现场收集、完善证据等。引导侦查室的成立,提高了重大案件的侦破率,特别是命案的侦破率。引导侦查室成立至今已对65案进行了提前介入,参与命案现场勘查5案,提前介入的案件实现了批捕准确率100%,有效判决率100%。

建立关口前移机制。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工作,大多是事后监督,通过审查案卷和被害人反映,纠正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中的违法行为,往往监督起来比较被动。曲沃县检察院打破墨守成规,将侦查监督关口前移。

2013年4月,曲沃县检察院驻公安派出所侦查监督联络室在乐昌镇派出所举行揭牌仪式,全县公安局8个派出所均成立了侦查监督联络室。侦查监督联络室每周由一名侦查监督部门的检察官抽出一天时间对本周内派出所受理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进行查阅,对刑事案件取证进行指导,对因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治安案件督促立案,对处在行政与刑事标准之间的案件做好调解工作,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实现“三个效果”

实现了执法办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该院通过转变思维模式前移监督关口,并不是越权、滥用权利,而是实现检察、公安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各司其责,共同提高办案水平。如2012年,曲沃县公安局北董派出所受理了一起交里村李某因盖房与邻居王某发生争吵,将其打成轻伤的案件。王某将李某告到派出所,非要讨个说法,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派出所主动邀请检察院参与调解。检察官经过耐心做思想工作,发现双方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平时相处的不错,矛盾可以化解,于是将双方叫到派出所,在北董乡司法所调解员等人参加下,最终王某主动赔偿了李某的医药费1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终撤销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处理。

实现了执法办案理念进一步提升。该院结合新刑事诉讼法,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渗透到了侦查监督工作中,全力打造“阳光检察”。询问笔录制作进一步规范,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进一步明确,先后推行不捕说理文书、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报告等,立案监督、侦查逮捕等法律文书均公开、公正、透明。

实现了执法办案效果进一步统一。曲沃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着眼于曲沃县经济社会工作大局,通过办理案件,保障县域经济转型跨越发展,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者有机统一。2010年,曲沃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县公安局经侦队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方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方某在2009年至2010年间,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40人存款,至案发前未能归还。40人不断上访,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办案机关妥善处理。办案检察官考虑到,如果批捕方某,受害人的存款仍无法退还,受害人会继续上访。为防止矛盾激化,不如做方某思想工作,积极劝说方某退还非法所得,并运用办案技巧,在乡镇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给予方某心理压力,方某最终将40人存款全部予以退还,检察机关与经侦队沟通后作出不批捕决定,方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曲沃县检察院通过打造“333”品牌,探索出了曲沃侦查监督工作新模式,让每一位案件当事人在这里感到了公平与正义。(通讯员 李彦良)

     

责任编辑: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