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子女可就近入学

2013-07-04 08:00:15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郭秀婷 赵亿平)为了切实解决好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7月2日,记者从尧都区教育局了解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符合五个条件即可享受与居住地子女同样的待遇,就近划片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地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临教基【2013】18号有关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本市范围内城镇学校就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城市务工就业,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户籍所在地乡镇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学籍证明;务工证明(所在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参加社会保险;监护人居住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等),同时符合上述5个条件的学生,享受与居住地子女同样的待遇,就近划片入学。

招生的录取顺序,学校要按照区域内正常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顺序招生。对于班容量已达规定限额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尧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学校不得拒收。

     

责任编辑: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