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谣言止于“智者”

2013-09-03 09:17:09 来源:临汾新闻网

继“秦火火”、“立二拆四”被北京警方逮捕之后,近日,爆料人周禄宝被昆山检察院批准逮捕。与“秦火火”不同,周禄宝在落网前还有一个头衔——“维权斗士”。他曾多次在网上实名举报“表哥”等涉嫌贪腐的官员,然而,这个“维权斗士”却在暗地里干着敲诈勒索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勾当。从秦火火到周禄宝,他们利用网络便利,借着造谣传谣的影响力,牟取不当利益,成为了危害社会的“大谣”。近期全国又陆续查处了几起炮制网络谣言的案件,这引起了网民们的关注和热议。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谣言也乘机滋生,渐渐发展为一颗社会“毒瘤”,这颗“毒瘤”具有隐蔽性、炒作性、攻击性、报复性等特点,造谣者完全置道德法纪于不顾,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污染了网络舆论环境。从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来看,一种是受某种势力的引诱和指使,试图破坏目前和谐有序的社会发展局面;另一种是个别人的作为,只是靠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发泄内心的情绪;还有一种是经济利益的驱使,参加到那些靠点击率和曝光率而生存的特定活动。面对不知真伪的传言,大多网民都有同情弱者、嫉恶如仇的正义感,网络造谣之人往往便是利用了人们的善良心理,捏造事实,干扰视听,迷惑网民掉进网络谣言的陷阱。

“言论自由不是传谣自由”。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并不是没有边界的,它是相对的,任何言行都不能超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更不能借“言论自由”之名不负责任,胡编乱造、以讹传讹。言论自由是权利,而不造谣传谣是义务。社会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

“谣言止于智者”。铲除网络谣言应是一个全民行动,这不仅需要公安、网监等部门的打击与监督,更需要全民付诸行动。对待网络谣言,全社会都应该同仇敌忾,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方面,提高公民素质,每一个公民都应做到自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还应敢于辟谣,遏制谣言的放大和传播。另一方面,对一些互联网企业,应相互加强合作,对虚假信息有效过滤,切断谣言的传播途径,大力推进第三方监测,努力构建有效的辟谣机制,并开通用户举报通道,不让造谣者“兴风作浪”;最重要的一方面,也是治理网络谣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真正有效地运转起来,让信息公开的速度大于谣言传播的速度,政府应通过舆论主渠道增加透明度,加强监管力度,严肃惩处造谣者。

网络谣言侵害的是全体网民的利益。在网络社会中,法治、健康的网络环境是网民获取资讯和维护权利的基本保障。谣言不仅破坏网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在大多数情况下还会侵害网民个人合法权益。面对无法判定真伪的传言,如果每个网民都能够理性的对待,不偏听偏信、不随意“转发”“转载”“评论”的话,谣言终究会止于智者。

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公民,在享受互联网自由便捷交流的同时,应该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一名负责任的网络公民,共同营造理性、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白洁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