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特殊的感谢信

2013-09-03 09:14:18 来源:临汾新闻网

8月15日早上,乡宁法院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它来自洪洞县申女士,感谢信已经被泪水打湿了,信中说:“她代表儿子及全家感谢乡宁法院执行人员对当事人热情周到,不抽当事人一根烟,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不辞辛苦,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就将某石料厂拖欠自己儿子的12万余元的赔偿款执行到位,挽救了她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也给了受伤儿子活下去的希望”。

2011年6月6日,申女士的儿子张某和朋友到乡宁县某石料厂维修装载机,因故障现场解决不了,二人坐上石料厂司机所驾驶的装载机从修理站返回途中,装载机不慎翻滚下悬崖,造成张某高位截瘫、一级伤残。事发后,因对方石料厂拒不协商赔偿事宜,张某诉至乡宁法院,法院判决石料厂赔偿张某经济损失12万余元。法院的判决生效后,申女士本以为拿着判决书就可以拿回儿子应得的赔偿款时,石料厂不但不给,反而放狗咬她,无奈之下只好再次请求法院维护儿子的合法权益。

立案后,执行人员主动约谈申女士,得知自张某出事后,张某的妻子已不辞而别,留下一个两岁的女孩,现张某身体已出现多处腐烂迹象,家庭值钱的东西都已变卖,急需这笔赔偿款给张某进行后续治疗,请求法院尽快执行。

执行人员看到张某的伤情鉴定结论及照片上张某痛苦的表情,都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全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石料厂,不料因销路不畅,石料厂已关门歇业了好几个月,石料厂空无一人,行动出师不利。执行人员并未气馁,转变思路,以公司工商登记找人,当得知石料厂法定代表人长期不在本地居住时,执行人员兵分两路,一路到外地寻找石料厂法定代表人,要求其积极履行义务;另一路到金融部门查询石料厂的银行存款情况。最终,在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下,石料厂承认错误并派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通讯员 丁小辉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