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闫建信)为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劳动用工百日专项大检查。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较多的电子、汽车、房地产销售及维修加工企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和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等。
全市劳动用工百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重点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带薪年休假规定落实情况;特殊岗位执行高温补贴规定情况;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这次专项检查行动中,我市参加此次行动的执法人员共287人,印发宣传资料41284份,检查用人单位3722户,涉及劳动者17.6231万人,责令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合计612.6万元;责令560户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对56户用人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0.06万元;督促402户用人单位发放了高温津贴,涉及职工19051人,发放高温津贴627.504万元;督促65户用人单位发放了井下特殊津贴,涉及职工15301人,发放井下特殊津贴1617.62万元。督促5598人落实了带薪年休假,发放带薪年休假补贴318.64万元。同时,各县(市、区)进一步畅通了维权渠道,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长效机制的建立,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打击了违法用工行为,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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