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法院:全力服务“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建设

2014-09-09 08:24:2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是新形势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新工作方针。2013年以来,临汾市提出了“打造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服务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的目标和任务。霍州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弘扬公平正义,为促进当地稳定和谐发展,为全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在打造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建设活动中,为了更具体的服务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建设和全市转型跨越发展,该院专门召开了打造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服务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建设专题研究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成立了以院长杨建民为组长,李小波、张富锁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统一指导和协调“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霍州段具体法律问题的处理,为打造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发挥职能作用 服务发展大局

依托审判职能,创造良好投资环境。霍州法院在审理涉企民商事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依托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多做有利于双赢的调解工作,为企业发展消除不稳定因素,缓解企业生存压力。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对于中小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该院在多做执行和解工作的前提下,一般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中小企业为申请人的案件,市法院总是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追回欠款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损失。

为了优化服务环境,保证打造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工程按时完成,该院抽调精通业务的干警,主动建立法院工作与转型综改试验重大政策的衔接机制,突出审判工作重点,稳妥处理好转型综改实验区建设中发生的各类涉诉纠纷。同时,进一步引深“法官驻村(镇)、进企业”的做法,在审判业务部门广泛开展“法官进项目”活动,确定专人,专门负责与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联系,主动上门服务、主动收集信息、主动当好参谋,积极为重点项目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咨询意见,指导其依法开展经济活动,对重点项目落地和建设进行“点对点”全程跟踪服务,提供全方位保障。该院共发放传单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十余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把“百里汾河平安法治带”霍州段建设成为法制宣传的制高地,守法、懂法等高素质人群的集合地。

与此同时,霍州法院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从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反腐倡廉入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强化司法作风年”、“净化交友圈”、“争当群众贴心人、做公正廉洁法官”三个主题活动,使党员干部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全院形成廉洁执法的工作氛围。

严禁违法犯罪 打造法制环境

今年上半年,该院针对一系列涉及企业占地、劳资纠纷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决制止事态发展,积极调查化解,促进问题解决。对侵害企业利益,危害投资环境,妨害税收征管、扰乱金融秩序等方面的犯罪案件做到快侦快破,依法打击。同时,加大企业及周边治安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盗窃、哄抢、诈骗企业财产、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审理刑事、民事等案件十余起。

该院结合正在开展的“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活动,选派35名骨干深入乡村,以“知民情,解民忧、护民安”为主题,当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政策法规的“宣讲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平安创建的“督导员”,联系群众的“服务员”。用心倾听“小诉求”,协调处理“小案件”,妥善处理“小纠纷”,注重改善“小隐患”,主动实施“小帮扶”。截至目前,35名驻村干警每人进村5次,走访群众500余户,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发放宣传材料千余份。

紧密联系群众 践行民生理念

在日常工作中,霍州法院一班人坚持“以民为本”理念,坚持司法为民,通过开展诉讼服务大厅建设,使服务理念进一步拓展、服务模式进一步创新、服务质量进一步彰显,大大提升法院形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及时介入项目建设进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有效的法律释明作用和司法后盾作用;狠抓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投入法院内外网建设,让内外网成为群众了解法院的平台、相互沟通的媒介。

全力服务和保障“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建设,是政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霍州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力为市域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柏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