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活立木’保赚林,年底返本息利润200%,保赚不赔!”——在某公司极具煽动性的宣传口号下,不少致富心切的群众信以为真倾家投资,却不料坠入一个精心编织的非法集资陷阱,最终上当受骗血本无归。
日前,一起以投资“活立木”为名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在尧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活立木”本指林地中生长着的林木,却成为某些不法之徒借以诈骗敛财的“画皮”。
原平人金秀芳(化名)经人介绍,于2007年在太原加入了张某(另案处理)成立的北京某林业总公司。之后其在临汾市尧都区注册成立了奥莱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所谓的“活立木”保赚林股权交易,声称其北京总公司在省内某县拥有70万亩的林权和承包经营权,可签订协议以一定的价格将林权流转给各地投资人,投资人由此可获得树木生长所得的投资回报收益,投资年回报率高达200%以上。
经过精心策划和包装、宣传,金秀芳以传销模式在尧都区建立了13个工作站,发展了13个站长,分别与他们签订林权交易合同。而各站长又分别与不少当地农户签订了交易合同,吸纳大量社会资金,并汇入其北京总公司账户。
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初截至2012年3月案发期间,金秀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90笔,共计15846006元,现仍有15546798元未退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金秀芳以进行活立木交易为由,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金秀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其工作站人员贾某、李某等8人也根据情节,分别处以刑罚。
据林业专家介绍,林木种植作为传统行业,具有生长周期长,受天气、雨水等自然状况和市场波动影响大,投资见效慢的风险,根本不可能出现该公司宣称的200%以上的高额利润。因此,所谓的活立木“保赚林”,不过是为掩盖其非法集资事实编造的“噱头”和“外衣”。
想要致富的朋友们请擦亮眼睛,增强风险意识,谨慎投资理财,多做实地考察调研,不要盲目听信各种短期致富的“神话”,避免坠入投资“陷阱”。
■通讯员 任李峰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