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张莹超)“以前在超市和商店也用硬币买过东西,为什么现在就不能用了呢?”12月8日,市民郭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她在解放东路一小商店购买东西时遇到拒绝收硬币的情况,她很纳闷,一块钱的硬币也是钱啊,为什么就不能用呢?”郭女士向记者介绍,她在小区门口附近一小商店购买了几件日常用品,在付账时,发现还有三块钱硬币,便一块掏出付给老板。然而,让她想不到的是,她刚刚把三枚硬币掏出来,店主却说:不收硬币,最好换成纸币。”郭女士反问为什么,店主回答:硬币在银行存起来不方便,另外也怕收到假硬币。”无奈之下,她只好再掏纸币。
“平时也会收到找零的硬币,也没遇到过不收硬币的情况啊。”郭女士想不通,硬币也是钱啊,不收没道理。
记者走访多家银行了解到,拒收硬币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拒收硬币主要有两方面的顾虑:一是担心收到假硬币;二是因为自己收到的硬币在使用过程中也可能遭到别人的拒绝,为避免麻烦,所以干脆拒收,但不管是哪一种理由,拒收硬币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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